出发注意事项
打火机、火柴、点烟器等火种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,对于故意藏匿、隐匿火种的行为,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,处以罚款、拘留等行政处罚,由此造成的损失,由旅客自行承担。
酒精饮料禁止随身携带,作为行李托运时有以下限定条件:标识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,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5L;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%时,托运数量不受限制;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24%、小于或等于70%时,每位旅客托运数量不超过5L。
充电宝、锂电池禁止作为行李托运,随身携带时有以下限定条件(电动轮椅使用的锂电池另有规定):标识全面清晰,额定能量≤100Wh;当额定能量>100Wh且≤160Wh时,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带2块;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、锂电池不能携带。
易碎物品请前往打包柜台进行二次打包。
“三超”行李(超大、超重、超件)请办理托运手续。
航班计划起飞前40分钟停止办理乘机手续。